旅顺口区位于辽东半岛最南端,现为大连市的一个市辖区。早在1952年,旅顺市人民检察署成立于此,后又称为旅顺市人民检察院,1960年2月正式更名为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现院址为旅顺口区黄河路151号。
经过70多年的变迁,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队伍新老更替,不断成长进步。经历了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后,目前实有检察干警42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4人,员额检察官15人,内设机构为5个部门,3个业务部门,2个综合部门,全院干警平均年龄40岁。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连续多年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干警因工作突出多次被上级表奖。
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班子带领全体检察人员,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及旅顺口区区委的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期检察工作总要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旅顺绿色经济区建设向质量型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