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8日,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曲某、张某等四人涉嫌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恶势力一案经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由于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与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三方隔空开庭审理。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赵平等出庭支持公诉。
主要犯罪事实
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曲某通过其朋友介绍进入旅顺某小区提供吊装等服务。曲某为了垄断该小区吊装、砸墙等服务项目,以某服务公司的名义,将被告人张某等人招揽在一起,先后与该小区的两任物业经理被告人赵某、被告人刘某以及其他物业工作人员纠集在一起,多次对小区业主装修滋扰阻工、强买强卖、强行提供服务、强令他方工人退出小区。该四名被告人分别涉及强迫交易罪犯罪事实34节,非法侵入住宅犯罪事实1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事实1节,其行为已逐渐对该小区业主及周边同行业商户形成心理强制。
检察机关认定
被告人曲某、张某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被告人赵某、刘某明知实施强迫交易行为而提供帮助,上述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四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四人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被告人张某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曲某因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前准备充分
因本案涉及证据材料多,案件疑难复杂,为确保庭审有序进行,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就回避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庭审方案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提出和交换意见,并进行证据展示,进一步明确案件焦点和庭审方向。公诉人有针对性地做好庭前准备。
庭审指控有力
庭审中,公诉人针对部分被告人不认罪和辩护人做无罪辩护情况,在调查环节采取讯问被告人由易到难、层层推进;在举证环节用严密证据体系证明指控犯罪事实及罪名,有针对性分组出示证据;在辩论环节用法理、事理、情理有理有据发表公诉意见释法,开展对抗辩论。

本案历经10个多小时的公开审理于6月8日晚8时许休庭,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将择时对此案结果做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