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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确保检察机关内外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要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自2021年11月9日起,暂时关闭本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旅顺口检察”微信公众号最新信息,优先使用电话、网络、邮递等方式进行工作联系,了解案情进展,尽量减少出行。
2.根据大连市有关防控安排,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场所从即日起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倡导通过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申诉电话(0411-86632000)、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
3.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需递交授权委托书、法律意见书、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等材料,可以快递形式将材料寄至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并注明准确的寄件人、收件人和联系方式。律师如确需阅卷的,请提前联系案件管理部门进行预约。
4.疫情防控期间,非本院工作人员到本院办理事务的,要提前电话预约,明确说明本人及家人是否受到疫情影响、有无中高风险地区出行等情况。本院工作人员约见的,请相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且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并积极配合本院工作人员进行扫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
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黄河路151号),
邮编:116041;案件管理部门电话0411-86365611。
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