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来、走出去——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 检察开放日

  时间2023-06-01


检察开放日活动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在202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5月31日,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区教育局协助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登峰小学四年级22名师生代表入院开展专门普法课辅导,参观检察机关办案区、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以及法院少年法庭等系列实践体验。

所 学

“同学们,当面对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根据同学们的年龄和成长需求,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未检检察官赵平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为师生代表介绍了检察机关职责以及什么是未成年人检察。在组织观看“一号检察建议”法治动漫宣传片后,结合动漫宣传片的内容进行现场互动问答,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手册,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引导同学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儿童节快乐

Happy Children's Day

所 见

授课结束后,检察官邀请同学们走进公检法三机关,与办公场所的警官、检察官、法官“零距离”接触。第一站实地参观区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和办案区,直观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职责和工作流程。第二站实地参观了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现场感受公安机关110接警处理过程。第三站参观了区法院的少年法庭,切身体会到违法犯罪所要付出的代价。通过检察开放日的“体验式”法治教育,增强同学们的法律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孩子们的心里播下学法、知法、守法的种子,在成长的道路上坚守善良平等与公平正义,避免触碰法律纪律底线。

检察院

公安局

法 院

下一步,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后施行两周年之际,以“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措施,通过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普法活动,继续加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守法律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同学们明规、守纪、遵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撑起一片晴空。

相关名词解释:

【强制报告制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从业查询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家庭教育指导】是指在家庭环境下,通过指导、引导和培养等方式,帮助孩子养成正确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督促监护令】 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予以训诫,书面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