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林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程序告知

  时间2024-08-02


程序告知





罪嫌疑人林涛以金樽风祥(大连)珠宝有限公司、辽宁淼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经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由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侦查终结,现已移送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众多,为防止遗漏参与人,保证其知情权,及时充分保障所有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集资参与人可以推选代表人向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建议,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请及时到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登记报案。

联系人:刘检察官、王检察官
办公电话:0411-86365920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