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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是我国保护母亲河日(Mother River Protection Day)。保护母亲河行动,是1999年共青团中央发起的,组织青年以保护哺育中华民族和一方人民的“母亲河”--黄河、长江及其它主要江河为主题,在“母亲河”流域以小流域为单元,大力开展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倡导和树立绿色文明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推动国家生态工程建设,为母亲河更好地造福于中华民族和实现全球性生态平衡做贡献的一项重要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大连市旅顺口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采取一系列务实的措施,落 实党中央提出的“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和上级检察院部署要求,突出发挥行政公益诉讼保护河流生态环境作用。建立和推动“河长+检察长”制度,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信息资源联络共享、联合专项整治等工作机制,通过检察机关自觉参与、能动履职,努力实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双赢、共赢、多赢。
水是万物之源,大连市是缺水城市。旅顺口区辖区内共有五大河流——北大河、龙河、凤河、西大河、小孤山河,分布着其支流。按照省、市院《关于建立“河(库)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指导意见》,旅顺口区检察院联合旅顺口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多次对辖区河流开展“巡河专项联合检查”行动,现场摸排走访河道情况、河道周边畜禽养殖情况,推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开展,共同保护全区的水资源环境。对部分河道内有生活垃圾倾倒、部分畜禽养殖区距离河道较近,养殖活动中产生的粪便可能对土壤、地下水产生污染问题及时取证,有针对性向承担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属地街道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及时发现、纠正破坏旅顺地区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治理,坚持抓好整改落实促进监督实效的原则,用实际行动践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的庄严承诺。四年来,旅顺口区检察院共立案涉河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2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行政机关采纳并整改回复率达100%,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垃圾百余次,总重达数十吨。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整合各方力量,形成保护公益的社会合力,共同打赢环境保护和水资源治理攻坚战。坚持以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集中摸排一批有导向、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发出一批有质量、有实效的诉前检察建议,努力达到办理一起案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倡导和树立了绿色文明、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意识,让“检察蓝”守护好“绿水青山”。
名词释义
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检院决定自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